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办理流程
发布时间:2017-12-20 17:3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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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办理流程
第一、申请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企业法人条件;
2.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600万元人民币;
3.有3名以上熟悉对外劳务合作业务的管理人员;
4.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制度;
5、有300平米的办公场所。
第二、申请
申请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须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申请报告及在线提交《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申请表》(http://www.mofcom.gov.cn/);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工商查验章);
3、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验资报告;
4、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固定场所租赁证明(复印件,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
5、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6、公司章程;
7、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制度和其他各项经营管理制度;
8、熟悉对外劳务合作业务人员履历证明(原件,3名以上,由曾任职或现任职单位出具);
第三、科室审核
科室根据企业提供的材料进行一一审核并在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待审核通过后报局领导批示进行行文。
第四、领取批文及证书
请办人在行政服务大厅商务局窗口领取批复文件,凭批复文件去银行办理对外劳务合作风险处置备用金后到河南省商务厅外经处领取证书(郑州市文化路115号)。
责任科室:外经科 联系人:周晓红 联系电话:63937658。
省商务厅外经处电话:0371-63576307。
第五、法定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第六、承诺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第七、设立依据
国务院部门、地方政府规章:<<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20号);《河南省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管理办法(暂行)》(豫商外经[2013]71号)